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确认时间(建筑施工企业税收政策)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执行口径一致。
方法如下:先开具发票的,确认为开具发票当天。收到建筑服务款项的,确认为收到款项的当天。书面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的,确认为约定付款日期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1、法律分析:收到工程款的当月、收到预收款的当月、合同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以具体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也未按时进行工程结算,也未收到工程款的,按向建设方开具的发票金额确认。
2、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正面回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分析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预缴增值税和增值税纳税义务是两回事。
5、建筑服务企业需要清楚预收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合规地缴纳税款。根据合同条款确定竣工日期是企业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关键。同时,企业还需要注意工程变更、预收款退回等情况对纳税义务的影响,以确保既合规又合理。
6、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得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建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合同未明确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建筑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开具发票的时间:如果先开具发票,无论是否收到款项,那么开具发票的当天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收款的时间:如果先收取款项,无论是否开具发票,收款的当天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3、法律分析:收到工程款的当月、收到预收款的当月、合同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以具体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也未按时进行工程结算,也未收到工程款的,按向建设方开具的发票金额确认。
4、方法如下:先开具发票的,确认为开具发票当天。收到建筑服务款项的,确认为收到款项的当天。书面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的,确认为约定付款日期当天。
5、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发布时间: 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