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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建筑建设合同)

 

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取代原建造合同下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合同结算”科目取代原“工程结算”科目,并取消“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相应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其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合同收入包括:①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②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因而不能随便确认,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的总收入。

建筑施工企业是怎样确认收入的?

1、《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为合同收入。

2、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定收入的实现应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而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劳务收入。当期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年度已确认的劳务成本。

3、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职责?

1、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工程本身的安全,也就是建筑物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工程本身的安全又涉及到设计的质量和施工的质量,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讨论的主要指后者。

2、各方的职责:业主:出钱、出地。设计:业主出钱出设计图纸。施工方:具体操作者,就是讲图纸变为实物,业主招标。监理:业主请的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

3、.受发包人委托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 (1)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2)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行使通用条款规定的,以及具体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的权力。

4、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6、法律主观: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报表问题

1、第一,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施工合同的收入确认;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其合同的完工进度的确认有3种方法。这里就不说了。);当期完成建造合同的收入的确认分2种情况,一种是当期完成合同收入的确认;另一种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

2、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

3、你说的是决算报表吧,施工企业都有一个固定决算报表的模式,但和其他企业一样,无非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还有一些根据自己所在企业的性质填列的报表。

4、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为施工企业强化工程结算力度,加速资金周转等措施的提出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

5、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论文 会计信息失真的相关概念和内涵 (一)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内涵 会计信息指的是财务部门通过财务报告的形式,向投资者以及向债权人或者是相关的利益单位提供相关的财务状况。

6、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虽然按上述办法采用监理公司审签的工程量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统一了数据的计量口径,但仍然存在价款收取滞后于收入确认的问题,从而造成应交税金入库困难和资金缺口严重。

建造合同中完工百分比确认的问题

可能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科学测量,作为其他方法的补充。 会计处理与收入确认 计量和确认收入的过程同样关键。

其实完工百分比法和形象进度的最明显区别是一个按照实际已经确认完工的工作量作为分母,一个除了包括已经确认完工的工作量之外,截止统计时点的正在施工但尚未完工的部分也会按照已经施工的比例作为分子去计算收入或工程投资进度。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具体包括二个步骤。1)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收入和费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三种方法:①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通常,对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企业可采用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关键要确定工程的完工进度。因此,在具体运用完工百分比法时,首先要做的是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然后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t当期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什么是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建造(施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为客户设计和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而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两部分: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两部分。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该项合同即是成本加成合同。再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为客户建造一段地铁,合同规定以建造该段地铁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另加800万元计取工程价款。该项合同也为成本加成合同。

法律分析:建造合同准则将合同收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发布时间: 2024-06-08